收到股息税前如何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因此,向投资者支付股息,应当在企业所得税税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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