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太原市关于住房公积金采取了许多的新政策,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太原市任何开发商、房产中介机构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
2、实行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
3、停办非城镇住宅用地上所建造房屋的提取和贷款。
4、取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互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