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会计部门在依据会计凭证记账以后,应定期 (每天、每旬或每月)对各种会计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将各种记账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起加具封面和封底,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 ,由装订人员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 、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