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在单位缴纳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职工和单位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缴纳,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或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购买自住住房:职工在汕头市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
2、建造自住住房:职工在汕头市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建造成本。
3、翻修自住住房:职工在汕头市翻修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翻修费用。
4、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在汕头市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大修费用。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在汕头市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贷款本息。
6、职工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7、职工死亡:职工死亡,其继承人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贷款额度:职工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0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3、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4、还款方式:职工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1、2021年4月1日起,汕头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至账户余额的10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2021年5月1日起,汕头市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同期贷款利率。
3、2021年6月1日起,汕头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职工在汕头市租房也可提取公积金。
汕头公积金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为广大职工提供了购房、建房的便利,了解公积金提取、贷款及政策变化,有助于职工更好地利用公积金政策,实现住房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