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还可以领取价格临时补贴

为保障参保失业人员的日常生活,2020下半年执行阶段性的失业补助金政策,有在海南的朋友不知道海南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是怎样的,那么一起来了解下吧!

海南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27号)文件可知,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800元标准发放。

(图示来源于海口人社局官网)

海南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此外,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什么是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是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时,针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困难群体发放的一笔临时补贴,补贴发放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简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密切相关。

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

【2】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以上即为对2020年海南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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