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义来看,失业保险金身为临时性补偿,很明显,在时间上是存在着一定限制的——明确的规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具体时间根据其所在单位为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累计缴纳满一年不到两年:三个月; 【2】累计缴纳满两年不到三年:六个月; 【3】累计缴纳满三年不到四年:九个月; 【4】累计缴纳满四年不到五年:十二个月; 【5】累计缴纳满五年不到七年:十五个月; 【6】累计缴纳满七年不到八年: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纳每增加一年,可享受到的失业金时间延长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申请领取上次失业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失业人员必须符合“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却没有领取的,可以申请一起领取上次应该领取而没有领取的失业金,时间可以叠加,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月。 想要领取失业金的朋友们要注意了,一定要记得在办理离职手续后的60个工作日内前往相关机构(劳动就业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金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