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推动健全金融证券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制发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亮点举措。

  《意见》强调,要依法从严打击金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注重落实改革任务,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营商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产权保护方面,《意见》强调,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加强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童建明表示,在服务发展方面,《意见》部署了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列检察举措。其中要求“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这也是今年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着力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财产特别是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意见》提出,依法从严打击金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推动健全金融证券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惩治非法金融活动,有力维护金融安全。

  最高检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在发布会上表示,自今年2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最高检加强金融等领域突出问题检察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蓝向东介绍,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犯罪1.8万人,其中证券犯罪200余人,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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