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营商环境大事记:营商建设要超越“发文”和“座谈”

  2024年,在中国经济面临挑战的背景下,营商环境持续受到重视。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重申,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12月举行的*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澎湃研究所自2017年起关注营商环境,并每年开展上海营商环境调研。本文基于多个媒体数据库抓取,结合澎湃研究所营商环境调研成果,总结2024年国内和重要城市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重要现象和趋势。

  政企沟通增多,加强释放民企、外企和科技产业支持政策

  在中国经济复苏受阻,实际利用外资出现较大波动的背景下,2024年,*和地方政府出台各种条例、措施、方案,加强外商投资信心和民营企业经营信心。领导们也积极参与和各类企业家的会谈、调研,政企沟通改善。

  第一,放宽市场准入,稳固和吸引投资。

  2月,商务部制定全年外资企业圆桌会计划,对《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动态评估。

  3月,工信部鼓励更多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新型工业化进程。

  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一视同仁支持内外资企业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政府采购和投资等;持续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提高外籍人员工作便利度。

  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9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发布,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发文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第二,改善民营企业政策地位,提振经营信心。

  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袁达表示,要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5月起,党*、国务院启动“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包括司法部在内的相关部门和各个地方纷纷做出响应。

  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提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要常态化开展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

  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法案提出“确保民营经济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并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三,持续向高科技产业倾斜资源。

  延续2015、2016年以来逐步确定的以高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2024年,*和各地方进一步加强通过产业政策向高科技产业、企业倾斜资源,提供相较一般企业更优的营商环境。

  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旨在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文强调,要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

  4月,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吴清指出,要深化并购重组等制度改革,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做优做强。

  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平台机构等参与创业投资。

  7月,中共*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

  12月,工信部称中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超过14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1万5千家。

  金融产业规制,地方竞争规范,客观波及企业

  第一,金融监管强化。

  近年在经济诸多行业、领域管控安全、强调规制的趋势,2024年,金融系统面临较明显的监管和金融风险防控压力。不仅金融行业,高科技等资本密集型企业等也受到影响。

  3月,《*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出版。同月,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要严把IPO入口关,企业上市绝不能以“圈钱”为目的;且要加强企业上市后的日常监管。截至8月底,今年被终止或主动撤回的IPO项目已经超过300单,是去年全年撤否数量的两倍。

  4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人民日报撰文称,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以严的主基调破解金融监管“宽松软”。

  5月27日,中共*政治局审议通过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被认为标志着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一次重大升级。

  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文件对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作出部署:“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和地方监管协同”。

  11月,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中国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壮大耐心资本,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等。

  2024年,金融经历“裁员降薪”风潮。截至9月3日,147家券商共有证券从业人员34.13万人,较今年年初减少近1.4万人。

  前三季度,上海市私募股权创投行业投资327笔,同比减少47%;投资总额459.47亿元,同比减少50%。

  据澎湃研究所研究员2024年针对以上海为主的长三角孵化器行业、集成电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的调研,科技企业对融资环境的变化感到不安,社会资本走向观望和保守。

  第二,地方招商政策变局。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因招商引资竞争,多采用补贴、奖励、返税等“优惠政策”,包括高科技产业发展也多依赖于此类形式,在地方财政处于高压的当下,补贴或优惠依赖的招商政策或产业政策的可持续性成疑。*政府也有意改变地方间招商“内卷”的局面。

  1月,上市公司博迁新材一则关于退回政府补助的公告引发市场关注。

  6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布,规定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限制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商品、要素输出”,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

  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文件提出,“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这被认为是党*对推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的重大部署。

  许多企业担心补贴“追回”或原本承诺的优惠“落空”,且存在对“政策不确定”“不一致”的质疑。

  地方积极完善营商环境,但部分对企业过度汲取

  第一,国内重点城市积极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各有重点。

  北京致力于打造“北京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让企业群众能办事、快办事、好办事、办成事,打造“北京标准”“北京效率”“北京诚信”。

  上海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7.0版行动方案,更强调开放、共建和优化监管。其直面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张力最大的监管问题,首次提到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首次将营商环境中的监管、执法问题以专章形式进行强调并细化。上海还特别关注到影响小微企业生存和民生的基层街市营商环境。

  广州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广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指出,要降低企业拿地成本,保障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创新和成果转化成本,降低制造业转型升级成本。

  深圳主打系统性建设。2024年连发《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三个方案,旨在全面提高深圳营商环境水平,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杭州聚焦服务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2024年杭州市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改革清单》注重企业办事便利化、增值化,正推动大型活动集成办事改革,强化水电气网联合服务。

  苏州致力于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苏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政策措施》提出,扩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构筑由企业动态感知系统和“助企员”等角色组成的助企服务网络。特别的,苏州还实施出海企业“护航行动”,助推苏州品牌抱团和搭伙出海开拓市场。

  南京强调“用户思维”:文字表述力求简易朴实,消除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南京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提出以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为目标,对标世行评价体系,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推进产业强市建设全过程。

  合肥营商环格外关注法治建设。合肥公安特别推出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45条举措,从升级公安政务服务、密切警企沟通联系等方面展开工作。此外,合肥今年在提高公共服务可获得性和加强外资运营便利化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

  第二,财政压力下控制“攫取”之手。

  在较普遍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经济下行带来的财政压力下,虽然各地普遍有招商引资、支持企业的意愿,但营商环境优化的实效——对企业汲取保持克制或更进一步的投入——还取决于其权力自觉和客观政府管理压力。

  据澎湃研究所调研和分析,借助近年趋严的法规政策和精细管控手段,已出现不同地方不同程度的向企业过度“攫取”的现象。

  例如监督罚款。澎湃研究所研究员以长三角城市为例,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各地罚没收入普遍增长。

  税收方面,2024年一些企业“补税”案例引发社会关注,甚至引起是否会有全国性的追缴欠缴税款安排、是否存在税务“倒查30年”等担忧。6月,国家税务总局回应表示,税务部门没有组织开展全国性、行业性、集中性的税务检查。

  企业家抓捕方面,江苏某老板遭遇某地警察私自携带警用装备跨省抓捕(网络称为“远洋捕捞”;浙江政府给予有力回击。11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此外,8月,一段山东省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录音在网上流传,该人员声称“扶持一个企业我没本事,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每年有5000万元政绩”,引发热议。

  *层面对此已有所关注并试图纠偏。2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罚款执法提出进一步要求。

  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表示,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

  2025营商环境建设建议

  刚结束的12月*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中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风险隐患仍然较多。该总体判断意味着,事关经济、社会/就业稳定和发展的营商环境优化,须较往年更有深度、力度,才能部分缓解“经济和企业经营困难”,稀释部分经济社会风险。

  事实上,由于对经济和投资寒意的感知,与企业互动的增加,无论*还是地方,均有改善和开放投资环境、增加企业服务的积极行动,并释出了大量政策信号。特别是在行政“放管服”领域,对企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已有相当进步。

  但由于困于现实残酷的经济环境,企业已难以明显感受到一般层面的“放管服”带来的改善。加上,近年各领域持续推进重安全、强规制监管制度,以及数字化精细监管技术,使对企业的监管趋于规范、严格,这可能有助于实现其他政治社会目标,但对企业客观上且至少在现阶段产生了压力。以及,经济下行期地方政府财政承压,使其克制对企业的干预和“攫取”的难度更高了。

  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处于一系列张力之中。在12月上海基层营商环境对谈会上,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彦峰提出,友好的营商环境的需要平衡“活力-秩序”“尺度-温度”“放权-赋能”三对关系,且需要“看不同时代所处的具体形势和发展阶段的不同要求”,以及城市管理者的能力。

  营商环境问题已越来越与经济制度、产业政策、政商关系融合,复杂性、解决难度越来越高。较浅层次的营商环境优化空间随着改进而变小,我们需要直面较深层次、系统性的营商环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对近年产业政策、监管制度及其推进方式,对企业权利和政商关系等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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