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无形资产属于
企业的收入范畴,其产生的收入会计处理方式是计入到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在编制会计分录时,需要根据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来进行借记和贷记操作。
首先,对于出售无形资产所得到的实际转让收入,应借记“银行
存款”科目。这意味着企业在出售无形资产后,将收到的款项存入银行账户中,以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其次,如果企业在出售无形资产之前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那么在编制会计分录时,还需要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这是因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因此企业需要提前计提减值准备来反映这种价值损失。
最后,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这一操作意味着企业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从资产中减去,以反映无形资产的出售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出售无形资产所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与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将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如果转让收入高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那么这个差额就是企业的额外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反之,如果转让收入低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那么这个差额就是企业的额外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综上所述,出售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收入会计处理方式是根据实际转让收入进行借记和贷记操作,同时考虑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最终将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