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会导致再审不被受理呢?

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时,有几种情况下会不予受理。首先,对于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不会接受再审申请。这是因为这些程序已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其次,对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也不会接受再审申请。这是因为仲裁裁决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并在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法院已经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说明该裁决存在违法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此外,对于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接受再审申请。但是,如果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法院可以例外受理。这是因为财产分割问题是离婚案件中的重要问题,需要法院进行再次审理和裁决。
另外,对于上级人民法院对经终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请再审或申诉案件,一般也不会受理。这是因为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和复查,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裁决,再审申请或申诉没有新的事实或证据支持。
最后,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案件,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法院也不会受理。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判或复查驳回已经代表了最高司法机关的意见,再审申请或申诉没有改变案件结果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时,会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这些情况包括案件类型、程序要求以及法院的审理结果等。法院会依法进行判断和处理,以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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