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单能否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

发货单是一种原始凭证,它可以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是用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原始凭证有很多种类,比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和各种报销单据等。根据来源的不同,原始凭证可以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经济业务时填制的。自制凭证根据其反映业务的方法不同,又可以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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