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扣除时,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首先,真实性是指纳税人能够提供适当的凭据来证明有关支出已经实际发生。这意味着纳税人需要保存并提交与支出相关的
发票、收据、合同等文件,以证明这些支出是真实存在的。只有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纳税人才能够享受到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权益。
其次,合法性是指纳税人的支出必须符合国家税收规定。这意味着纳税人在申报扣除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将非法支出作为扣除项目。如果纳税人的支出与税收法规不一致,那么以税收法规为准,纳税人不能将其作为扣除项目。
此外,纳税人还需要注意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之间的差异。如果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纳税人应该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而不是其他法规规定。这是因为税收法规是国家最高级别的法律规范,具有优先适用性。
总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扣除时,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只有通过提供适当的凭据并遵守税收法规要求,纳税人才能够享受到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权益。同时,纳税人还需要注意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之间的差异,以税收法规为准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