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填制记账凭证时,首要的要求是审核无误。这意味着所有的原始凭证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这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错误和混乱。
2.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这包括所有必要的信息,如日期、金额、科目等。特别注意的是,记账凭证的日期通常应该是编制当天的日期。对于一些需要到下个月才能编制的记账凭证,如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的收益、分配的费用、结转的成本利润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尽管需要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当月的账内进行登记。
3. 记账凭证的分类必须正确。这意味着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区分不同类型的原始凭证,并正确应用会计科目。在此基础上,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能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 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这有利于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便于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之间的核对,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性。
5. 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6. 如果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这是为了确保记账凭证的准确性,避免因错误而导致的财务混乱。
7. 记账凭证填制完成后,如果有任何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划线注销。这是为了保持记账凭证的整洁和清晰,便于查阅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