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票收据可以当原始凭证用吗?

成本票收据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使用。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之一,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各种报销单据等。它们可以根据来源的不同分为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凭证。根据其反映业务的方法不同,自制凭证又可以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总之,成本票收据是一种重要的原始凭证,它在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原始凭证为财务管理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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