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呢?

当进行正常的计提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当银行支付相关税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原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已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主要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因此,在利润表中,原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也相应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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