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企业出现现金盘亏时,应由责任方赔偿的部分应计入其他应收款。如果无法查明原因,这部分亏损应计入管理费用。为了确保现金的安全完整,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通常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结果,企业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
如果账款不符,出现溢余或短缺的情况,首先应通过“待处
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经过批准后,再做出最后的处理。在基本账务处理过程中,如果出现短缺情况,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库存现金”。经过批准后,借记“其他应收款”(应由责任方赔偿的部分)和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的补缺时),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如果出现溢余情况,应借记“库存现金”,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经过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其他应付款”(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和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