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企业因正常业务结束而需要关闭账户时,若开户单位不再需要使用外汇账户,应携带闭户说明、《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及《外汇账户使用证》前往外汇局进行备案。一旦外汇局收回《外汇账户使用证》,便会核发《撤销外汇账户通知书》。随后,开户单位可凭此通知至银行办理账户关闭手续。完成闭户后,开户单位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银行清户的相关材料送交外汇局。
2、如果开户单位因违规使用账户而被外汇局要求撤销账户,情况则有所不同。在年检或现场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开户单位存在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外汇局有权指示开户银行撤销该违规账户。银行会依据外汇局出具的《撤销外汇账户通知书》或其他相关文件来执行销户操作。接到银行发出的闭户证明后,开户单位应在十天内携带银行闭户材料、《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及《外汇账户使用证》到外汇局正式注销其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