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发行,可以由付款单位或收款人根据双方协议进行。这种票据通常有三联:第一联作为卡片,由承兑方(即付款单位)保管;第二联是正式的商业承兑汇票,需随结算凭证一同寄至付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用作支付凭证;第三联为存根联,供签发者留存以备查证。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过程完全由付款单位负责,无需额外填写承兑协议或通过银行处理,因此也不需要支付任何手续费。承兑时,只需在汇票的第二联上明确标注“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的银行印鉴,然后将此联交给收款单位即可。如果是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则必须先得到付款单位的承兑确认后,再交由收款单位妥善保管。
2、委托银行收款。当收款单位需要从其所在地到付款人的开户银行之间邮寄汇票时,应提前计算邮程并在汇票到期前完成委托银行收款的操作。为此,必须填写一份五联的“委托收款凭证”,在其中指定“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凭证类型,并注明具体的汇票号码。随后,在该汇票的第二联背面盖上收款单位的公章,并将其连同填写好的委托收款凭证一并提交给各自的开户银行进行处理。银行审核无误后将执行相应的收款流程,并将已盖章的第一联委托收款凭证退还给收款单位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