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买固定资产,账务怎么处理?

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这一步骤是为了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加。
其次,借记“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贷记“银行存款”。这一步骤是为了反映购买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有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为了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一般采用双分录的形式。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在实际支付购买价款时确认为当期支出或减少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计提折旧时,逐期减少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置固定资产时,相应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的处置具体包括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盘亏、报废、毁损等。当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事业单位应将其账面余额和相关的累计折旧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实际报经批准处置时,将相关的非流动资产基金余额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处置净收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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