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现金短缺时,企业将面临库存现金的减少以及资产价值的相应下降。在会计处理上,这一损失应记入贷方以反映资产的减少。具体来说,在记录现金短缺的过程中,需要执行以下分录:
首先,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这代表了对尚未解决的财产损失的初步记录。
然后,
贷记“库存现金”科目,表明实际现金余额的减少。
如果经过调查后仍然无法确定现金短缺的具体原因,那么这部分损失将通过管理费用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账务处理如下:
首先,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表示将损失计入当期的管理成本。
接着,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完成对未解决财产损失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