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和解是指通过协商,自行解决已提交的争议事项的行为。
诉讼和解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双方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并请求法院结束诉讼程序的一种制度。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概念和适用范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