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会怎么隐藏或故意销毁证据?

隐匿会计凭证、账薄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在有关机关监督检查其会计工作,调查了解有关犯罪证据,要求其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时,有意转移、隐藏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是指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私自予以毁灭、损毁的行为。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2、尚不构成犯罪的: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其中的会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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