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处理中,不同部门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式各有差异。
首先,行政管理部门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需遵循以下会计分录:
借记“管理费用-折旧费用”,这反映了行政用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
贷记“累计折旧”,表示相应资产价值的减少。
对于销售部门而言,其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如下:
同样地,借记“销售费用-折旧费用”,以体现销售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贷记“累计折旧”,确认资产价值随时间推移而逐渐减少。
当企业将固定资产用于出租时,该部分资产的折旧费则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记“其他业务成本”,反映经营出租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折旧成本。
贷记“累计折旧”,表明这部分资产的价值正在减少。
辅助生产车间内的固定资产折旧处理也需单独考虑,其会计分录为:
借记“制造费用-折旧费用”,这代表了辅助生产活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
贷记“累计折旧”,记录了相关资产价值的减少情况。
至于直接参与生产的车间,其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则略有不同:
如果是通用设备,则借记“制造费用-折旧费用”。
如果是专用设备,则借记“生产成本-折旧”。
两者均贷记“累计折旧”,以反映资产价值的减少。
最后,对于研发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费用的处理也需特别关注:
借记“研发支出”,专门用于记录技术研发过程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贷记“累计折旧”,确认这部分资产的价值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