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中,印花税的缴纳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当企业需要缴纳印花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科目,表示企业应支付的印花税金额。
2.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表示企业已实际支付的印花税金额。
3. 在计提印花税时,会计分录为:
4. 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表示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
5.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科目,表示企业应支付的印花税金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有关要求,自2016年12月3日起,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同时,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也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这一调整旨在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