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土增税清算补退房款怎么办?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在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但由于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无法准确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采取预征的方式。这意味着,在项目完成并办理最终结算后,将进行清算,根据实际结果多退少补。具体的预征和清算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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