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费该计入哪个科目?

在会计处理中,经营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具体操作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经营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

贷:累计折旧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规则包括:

1.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对于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则仍计提折旧至月末,次月不再计提。

2. 一旦固定资产提足折旧,无论其是否还能继续使用,都不再进行折旧计提。同样地,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无需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意味着已经提取了该项资产的全部预计折旧额。

3. 如果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完成竣工决算手续,则需要根据估计价值来确定其成本并开始计提折旧。待实际成本确定后,可以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之前已计提的折旧额保持不变。

4. 对于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则不执行折旧计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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