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首先必须明确导致转出的具体原因。
例如,如果是因为虚开发票而需要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那么相应的会计分录将会如下所示:
首先记录原材料等科目的借方金额,表示增加原材料成本。
接着在贷方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反映这部分税额不再可以抵扣。
然后,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表明这部分税款尚未缴纳。
最后,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中扣除银行存款,完成最终的税务支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