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怎么扣?

财税[2017]3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如果未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损益,那么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进行税前加计扣除。而对于那些形成了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则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进行摊销。
此外,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将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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