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部分将按25%的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该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则超出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以20%的税率进行缴纳。【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在本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