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复核的核心在于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1)真实性复核。
真实性要求原始凭证准确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不得有任何篡改或误导。首先,所有涉及的经济主体必须真实存在,填写时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其次,交易的时间、地点及凭证日期应与实际相符,避免任何形式的篡改。再次,业务内容需如实记录,如购货应注明商品详情,住宿则需标明日期等。最后,金额和单价必须准确无误,禁止夸大或缩小。
(2)完整性复核。
完整性复核关注原始凭证是否包含了所有必要的信息和完整的手续。这包括检查发票上是否有供货单位的财务公章、税务专用章等关键要素。此外,还需确认双方经办人的签字或盖章是否齐全,对于需要旁证的凭证,旁证文件也必须齐备。例如,某些金属和化工材料的发货票后应附有货物化学成分的化验单;不需入库的物品发货票上应有使用证明人的签名;需登记的凭证须先登记再报账;需领导审批的凭证必须有领导人亲笔签名。
(3)合法性复核。
合法性复核确保所有操作符合会计法规、制度以及单位内部规定。常见的违法原始凭证包括假发票、假车票等明显伪造的文件;即使真实的凭证,如果不符合报销规定也不予受理;即便允许报销,但若超出规定的报销比例或限额,同样不能被接受。因此,在复核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查每一份原始凭证,确保其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