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2016年第23号,针对当前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且不允许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除非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另有特别规定),纳税人在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过程中,应利用新系统中的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具体操作时,需要录入含税销售额或者含税评估额以及扣除额,系统将自动计算得出税额和不含税金额。此外,备注栏会自动打印“差额征税”的文字说明。重要的是,发票开具过程中应避免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合开具,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