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溢主要涉及存货和资产的盘盈盘亏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即正常损失,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等,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
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