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应按照直线法计算,并且可以扣除。企业需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开始计算折旧;若固定资产停止使用,则应从停止使用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此外,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特性及其使用情况,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旦确定了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便不得对其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