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口货物时需准确填写企业名称,确保海关缴款书上的企业名称与税务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税务机关会将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海关采集的缴款信息进行稽核比对。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稽核比对不相符,所列税额暂不得抵扣,待核查确认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业务一致后,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