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纳税人在申报扣除时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所谓真实性,是指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相关支出确实已经发生;而合法性则要求这些支出符合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当其他法律规定与税收法规相冲突时,应以税收法规为准。
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前列支时,必须有相应的凭证作为支持。如果单位在汇算清缴之前能够取得真实合法的证据来证实暂估的成本,那么这部分成本就可以在汇算时予以扣除。反之,如果没有合适的证据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则不能在税前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