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三代税款手续费必须按年进行实际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在每年三月三十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如果由于“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提交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的“三代”税款手续费。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情况,并将其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2月2日起执行。因此,2019年2月2日(含)以后解缴入库的“三代”税款对应的手续费管理,将执行《通知》的相关规定;而2019年2月2日前解缴入库的“三代”税款对应的手续费管理,则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的相关规定。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