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简称《公告》),该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发布的新版报表对原有报表进行了简化,旨在减轻企业的办税负担。
新版报表采用了“分类填报”的设计思路,对于绝大部分企业而言,只需填报一张主表并填写相应的具体事项即可完成申报。这一设计大大简化了申报流程,提高了办税效率。
为了便于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保障其尽享快享优惠政策,申报系统继续提供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智能识别、智能计算、智能填报服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系统将自动带出优惠事项及金额,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即可申报享受。
此外,对于部分集成电路企业减免、民族自治地区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优惠事项,申报系统可帮助纳税人自动计算或校验优惠金额,帮助纳税人进一步减少填报
风险。
对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申报系统将帮助纳税人自动归集并填写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5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具体填写时,首先需要填写按年度填报信息区域新增的“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资产总额(填写平均值,单位:万元)”和“从业人数(填写平均值,单位:人)”三个填报项目;其次,A表需要填写累计到申报前一个月的收入、成本、利润,这里的成本只是成本,不含费用;B表则需要按收入核对填写收入,按成本费用核定填写成本费用合计数。
如果小微企业有盈利且涉及优惠,可以减除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优惠税额。此外,如果有免税或是其他减免情况,需要填写主表其他行次,若有固定资产一次扣除等特殊情况,则需要填写附表进行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