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跨区设立分支机构的独立核算问题,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具体是否采用独立核算方式,需要由分支机构所在地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税务部门的审批后才能确定。如果被批准为独立核算单位,那么其企业所得税将根据该分支机构的利润表数据进行申报;反之,若未被认定为独立核算单位,则其企业所得税需依据总公司分配的结果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