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解除合同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来说,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这种一次性补偿金额较大,且被解聘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可以将这笔补偿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并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