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用于记录小企业在建工程所需物资的成本,涵盖范围包括:工程用材料、未安装设备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二、该科目需根据“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和“工器具”等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三、关于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流程如下:
(一)当小企业购入用于工程的物资时,应根据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二)在工程领用物资时,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后,若剩余物资退回仓库,则需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若工程完工后,剩余物资转为企业存货,则应借记“原材料”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了小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