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增值税、附加税和印花税的事务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讨论。
对于动产增值税,如果是新购置的,则适用13%的标准税率;若为二手交易,则专业二手车企业按0.5%征收,其他情况则是在抵扣过13%的基础上进行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自2009年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原先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如果现在成为一般纳税人,或者一直未抵扣过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3%减按2%的优惠税率。此外,小规模纳税人今年还可以选择按照3%或1%的税率开具发票。
不动产方面,通常情况下适用9%的税率;但如果项目是在2016年营改增之前开始的,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则适用5%的税率。
销售动产时,通常应依据“购销合同”来适用万分之三的印花税率。
至于二手车及不动产的交易,由于这些资产已在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因此其转让合同被视为“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并需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综上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类别下的万分之五税率来缴纳相应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