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银行账户在撤销时所需的材料有所差异:
一、基本账户 提供的资料包括: 1.
开户许可证; 2. 销户申请书; 3. 剩余的支票; 4. 印鉴卡; 5.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 6. 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以及法人授权
委托书; 7. 工商局出具的“
企业注销通知书”(个别银行需国税、地税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若公司不再营业,可提供工商局的注销证明,将剩余资金以现金形式取出;若仍继续营业,则将资金转入公司同名账户。基本账户将是最后一个撤销的,须先将所有一般账户撤销,并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办理最后销户手续。
二、一般账户 所需资料有: 1. 销户申请书; 2. 剩余的支票; 3. 印鉴卡; 4. 法人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盖公章; 5. 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6. 扣税账户:提供工商、国税、地税的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剩余资金须转入同名其它账户。
三、临时验资户 分为两种情况: (一)验资成功 1. 公司须先在开立基本账户之后,将验资户中的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开立基本账户的程序请看基本账户办事指南); 2. 基本账户开立成功后,凭开户许可证到柜台办理; 3. 销户申请书; 4. 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须本人亲自到柜台办理); 5. 印鉴卡;
(二)验资不成功 1. 销户申请; 2. 原资金转入依据(工商局证明); 3. 印鉴卡; 4. 股东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注:验资不成功的,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允许退还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