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和合期货实施接管属个案 有利于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表示,依法对和合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期货”实施接管。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接管和合期货事宜答记者问时表示,和合期货因公司治理混乱、管理失控被实施接管,属于个案情形,对其接管是为了保持和合期货的经营稳定,防范风险外溢,更有利于期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针对和合期货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2月份以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和合期货采取责令改正、对其所有股东采取限制股东权利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2024年4月份,中国证监会对和合期货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

  中国证监会表示,鉴于和合期货公司治理混乱,管理失控且情节严重,为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维护期货市场秩序,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以及《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八条、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对和合期货依法实施接管。

  上述负责人表示,期限届满确需继续接管的,可依法决定延长接管期限。

  依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组织成立和合期货接管组。上述负责人表示,自接管之日起,接管组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和合期货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及经理层停止履行职责。同时,确定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大华”为托管机构并成立托管组。接管期间,接管组及托管组将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客户资金安全,继续保持公司经营稳定,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和合期货期货经纪等业务照常经营,客户期货交易不受影响,客户资金转入转出正常进行;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各类业务合同继续履行。和合期货的客户资金、资产安全完整。期货客户的保证金、客户权益按规定纳入全市场期货保证金监控系统的监控。

  同时,上述负责人强调,目前,和合期货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资金、资产安全完整。和合期货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资金按规定存放于和合期货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并受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监控。和合期货经纪业务客户持有的期货资产按规定由期货交易所管理,资产安全充分保障。

  据悉,截至2024年8月末,全国共有150家期货公司,分布在29个辖区,今年1月份至8月份全行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43.86亿元,净利润52.56亿元。总体来看,期货行业整体运行规范,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稳妥推进接管相关工作,切实维护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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