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怎么确定和账务处理?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过程如下:
首先,需要评估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当该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企业必须将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可收回金额。这一过程中,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扣除累计折旧(或累计推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资产成本。
一旦确认了资产减值损失,企业需要在未来的会计期间对减值资产的折旧或推销费用进行相应调整。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在剩余使用寿命内,资产的账面价值能够系统地分摊到调整后的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值得注意的是,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未来持有资产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然而,如果资产报废、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通过债务重组抵偿债务等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发生,企业应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以下是常见的处理方式:
1.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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