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免征个人所得税:
生育妇女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获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