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会计凭证可以销毁呢?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可以销毁。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即使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
1. 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即使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这些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并继续保存直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2.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也不得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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