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以下是详细步骤:
1、在当月内发现错误,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发票并作废重开。如果对方已经认证了该专票,则需要对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2、跨月的情况下,处理方式略有不同。如果专票未被认证,由开票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若已被认证,则由收票方申请该信息表后开具红字发票,最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3、此外,电子发票及成品油专票也可以在当月进行红冲操作。
对于普通发票,如果是在当月发现问题,同样可以追回并作废重开。如果是次月才发现问题,则需要先进行红冲后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