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购置空调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空调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则可进行抵扣;若为福利或个人消费,则不能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四)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