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在中国的税务居民身份取决于其居住情况。
首先,如果一个人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则该个人被视为居民个人。
对于居民个人,其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六万元的基本费用,以及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来计算的。
其次,如果一个人在中国无住所且不居住,或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则该个人被视为非居民个人。
对于非居民个人,其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每月收入额减去五千元的费用后的余额来计算的。
这些规定旨在合理确定个人的税务责任,确保税收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