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的规定,企业在设立企业年金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依法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相应的缴费责任;
2. 具备足够的经济承受能力来承担年金的建立与管理;
3. 已经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该办法主要针对那些打算建立年金的企业提出要求,而实际参加年金计划的员工范围则由各企业自行决定。因此,对于已按照国家法律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来说,其外籍员工也可以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缴纳企业年金。